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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難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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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得前書 2:24 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
馬太福音 20:28 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」
以賽亞書 53:7 - 8 他被欺壓,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(或作:他受欺壓,卻自卑不開口);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,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,他也是這樣不開口。 因受欺壓和審判,他被奪去,至於他同世的人,誰想他受鞭打、從活人之地被剪除,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?
約翰福音 19:30 耶穌嘗(原文作受)了那醋,就說:「成了!」便低下頭,將靈魂交付神了。
羅馬書 4:25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作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
希伯來書 5:7 - 9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,既大聲哀哭,流淚禱告,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,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。 他雖然為兒子,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。 他既得以完全,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、
使徒行傳 26:23 就是基督必須受害,並且因從死裡復活,要首先把光明的道傳給百姓和外邦人。」
約翰福音 15:13 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
使徒行傳 3:18 但神曾藉眾先知的口,預言基督將要受害,就這樣應驗了。
約翰福音 19:28 這事以後,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,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,就說:「我渴了。」
彼得前書 3: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(有古卷:受死)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。按著肉體說,他被治死;按著靈性說,他復活了。
以賽亞書 53:3 - 6 他被藐視,被人厭棄;多受痛苦,常經憂患。他被藐視,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;我們也不尊重他。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,背負我們的痛苦;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,被神擊打苦待了。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 我們都如羊走迷;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。
馬太福音 16:21 從此,耶穌才指示門徒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、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
希伯來書 2:18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,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。
詩篇 22:1 (大衛的詩,交與伶長。調用朝鹿。)我的神,我的神!為什麼離棄我?為什麼遠離不救我?不聽我唉哼的言語?
詩篇 22:7 - 8 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;他們撇嘴搖頭,說: 他把自己交託耶和華,耶和華可以救他吧!耶和華既喜悅他,可以搭救他吧!
路加福音 23:46 耶穌大聲喊著說:「父啊!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。」說了這話,氣就斷了。
約翰福音 19:26 - 27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,就對他母親說:「母親(原文作婦人),看,你的兒子!」 又對那門徒說:「看,你的母親!」從此,那門徒就接他到自己家裡去了。
馬太福音 27:46 約在申初,耶穌大聲喊著說:「以利!以利!拉馬撒巴各大尼?」就是說:「我的神!我的神!為什麼離棄我?」
路加福音 9:22 又說:「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,被長老、祭司長、和文士棄絕,並且被殺,第三日復活。」
路加福音 23:43 耶穌對他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,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。」
加拉太書 2: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詩篇 22:16 - 19 犬類圍著我,惡黨環繞我;他們扎了我的手,我的腳。 我的骨頭,我都能數過;他們瞪著眼看我。 他們分我的外衣,為我的裡衣拈鬮。 耶和華啊,求你不要遠離我!我的救主啊,求你快來幫助我!
路加福音 24:26 基督這樣受害,又進入他的榮耀,豈不是應當的嗎?」
約翰福音 1:29 次日,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,就說:「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(或作:背負)世人罪孽的!
啟示錄 5:12 大聲說: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權柄、豐富、智慧、能力、尊貴、榮耀、頌讚的。
路加福音 23:34 當下耶穌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;因為他們所做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。
哥林多前書 15:3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:第一,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