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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聖經

進天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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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4:6 耶穌說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
約翰福音 3:16 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
馬太福音 7:21 - 27 「凡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;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 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 「所以,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,好比一個聰明人,把房子蓋在磐石上; 雨淋,水沖,風吹,撞著那房子,房子總不倒塌,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。 凡聽見我這話不去行的,好比一個無知的人,把房子蓋在沙土上; 雨淋,水沖,風吹,撞著那房子,房子就倒塌了,並且倒塌得很大。」
以弗所書 2:8 - 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 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
羅馬書 10: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
馬太福音 6:14 - 15 你們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;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,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。」
約翰福音 3:3 耶穌回答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,人若不重生,就不能見神的國。」
約翰福音 14:15 「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
馬太福音 19:16 - 17 有一個人來見耶穌,說:「夫子(有古卷:良善的夫子),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?」 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?只有一位是善的(有古卷: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?除了神以外,沒有一個良善的)。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」
路加福音 10:28 耶穌說:「你回答的是;你這樣行,就必得永生。」
約翰一書 5:13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,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。
羅馬書 6: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。
馬可福音 1:15 說:「日期滿了,神的國近了。你們當悔改,信福音!」
路加福音 18:21 - 25 那人說:「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 耶穌聽見了,就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 他聽見這話,就甚憂愁,因為他很富足。 耶穌看見他,就說:「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!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!」
約翰福音 4:24 神是個靈(或無個字),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。
約翰福音 6:53 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裡面。
哥林多前書 6:9 - 10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 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馬太福音 5:17 - 20 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 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 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 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馬太福音 5:19 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做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
馬太福音 6:1 - 6 「你們要小心,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,故意叫他們看見,若是這樣,就不能得你們天父的賞賜了。 所以,你施捨的時候,不可在你前面吹號,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,故意要得人的榮耀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。 你施捨的時候,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, 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。你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你(有古卷:必在明處報答你)。」 「你們禱告的時候,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,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,故意叫人看見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。 你禱告的時候,要進你的內屋,關上門,禱告你在暗中的父;你父在暗中察看,必然報答你。
馬太福音 6:24 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,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,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(瑪門:財利的意思)。」
馬太福音 25:40 王要回答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做在我身上了。』
馬可福音 16:16 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
路加福音 10:27 他回答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、盡意愛主你的神;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。」
路加福音 16:24 就喊著說:『我祖亞伯拉罕哪,可憐我吧!打發拉撒路來,用指頭尖蘸點水,涼涼我的舌頭;因為我在這火焰裡,極其痛苦。』
馬太福音 4:7 耶穌對他說:「經上又記著說:『不可試探主你的神。』」
馬太福音 7:1 - 2 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,也必怎樣被論斷;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。
馬太福音 13:44 - 46 「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,人遇見了就把他藏起來,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,買這塊地。 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, 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,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,買了這顆珠子。
馬太福音 19:23 - 24 耶穌對門徒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財主進天國是難的。 我又告訴你們,駱駝穿過針的眼,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!」
馬太福音 26:52 - 54 耶穌對他說:「收刀入鞘吧!凡動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 你想,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? 若是這樣,經上所說,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?」
約翰福音 14:26 但保惠師,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,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,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。
羅馬書 5: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馬太福音 5:20 我告訴你們,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國。」
馬太福音 6:19 - 20 「不要為自己積儹財寶在地上;地上有蟲子咬,能(金秀)壞,也有賊挖窟窿來偷。 只要積儹財寶在天上;天上沒有蟲子咬,不能(金秀)壞,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。
馬太福音 7:13 - 14 「你們要進窄門。因為引到滅亡,那門是寬的,路是大的,進去的人也多; 引到永生,那門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著的人也少。」
約翰福音 3:36 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(原文作不得見永生)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
約翰福音 5:27 - 29 並且因為他是人子,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。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。時候要到,凡在墳墓裡的,都要聽見他的聲音,就出來: 行善的,復活得生;作惡的,復活定罪。
哥林多前書 6:9 - 11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 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;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並藉著我們神的靈,已經洗淨,成聖,稱義了。
哥林多後書 6:2 因為他說:『在悅納的時候,我應允了你;在拯救的日子,我搭救了你。』看哪!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;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。
創世記 9:5 - 6 流你們血、害你們命的,無論是獸是人,我必討他的罪,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。 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
馬太福音 16:27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;那時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
馬太福音 23:1 - 3 那時,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, 說:「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, 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,你們都要謹守遵行;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;因為他們能說,不能行。
馬可福音 9:43 - 45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,就把他砍下來; 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裡去。 倘若你一隻腳叫你跌倒,就把他砍下來;
馬可福音 10:17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,有一個人跑來,跪在他面前,問他說:「良善的夫子,我當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」
路加福音 6:46 - 49 「你們為什麼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,』卻不遵我的話行呢? 凡到我這裡來,聽見我的話就去行的,我要告訴你們他像什麼人: 他像一個人蓋房子,深深的挖地,把根基安在磐石上;到發大水的時候,水沖那房子,房子總不能搖動,因為根基立在磐石上(有古卷:因為蓋造得好)。 惟有聽見不去行的,就像一個人在土地上蓋房子,沒有根基;水一沖,隨即倒塌了,並且那房子壞的很大。」
路加福音 8:20 - 21 有人告訴他說:「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,要見你。」 耶穌回答說:「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親,我的弟兄了。」
路加福音 10:30 - 37 耶穌回答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,落在強盜手中。他們剝去他的衣裳,把他打個半死,就丟下他走了。 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,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。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,看見他,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。 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,看見他就動了慈心,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,包裹好了,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,帶到店裡去照應他。 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,交給店主,說:『你且照應他;此外所費用的,我回來必還你。』 你想,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?」 他說:「是憐憫他的。」耶穌說:「你去照樣行吧。」
羅馬書 13:4 因為他是神的用人,是與你有益的。你若作惡,卻當懼怕;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,他是神的用人,是伸冤的,刑罰那作惡的。
出埃及記 22:2 - 3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,把賊打了,以至於死,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。 若太陽已經出來,就為他有流血的罪。賊若被拿,總要賠還。若他一無所有,就要被賣,頂他所偷的物。
申命記 28:47 - 48 「因為你富有的時候,不歡心樂意地事奉耶和華你的神, 所以你必在飢餓、乾渴、赤露、缺乏之中事奉耶和華所打發來攻擊你的仇敵。他必把鐵軛加在你的頸項上,直到將你滅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