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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官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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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賽亞書 54:17 凡為攻擊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;凡在審判時興起用舌攻擊你的,你必定他為有罪。這是耶和華僕人的產業,是他們從我所得的義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提摩太前書 1:8 - 11 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; 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,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,不虔誠和犯罪的,不聖潔和戀世俗的,弒父母和殺人的, 行淫和親男色的,搶人口和說謊話的,並起假誓的,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。 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。
馬太福音 18:15 - 17 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 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,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可定準。 若是不聽他們,就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
哥林多前書 6:6 - 7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 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。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?
馬太福音 18:15 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就去,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便得了你的弟兄;
哥林多前書 6:1 - 10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,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,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?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?若世界為你們所審,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?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?何況今生的事呢? 既是這樣,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,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?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。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?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 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。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? 你們倒是欺壓人、虧負人,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。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?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姦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 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以弗所書 4:31 一切苦毒、惱恨、忿怒、嚷鬧、毀謗,並一切的惡毒(或作:陰毒),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;
以弗所書 5:11 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要與人同行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;
馬太福音 5:21 - 26 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『不可殺人』;又說: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』 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(有古卷在凡字下加:無緣無故地)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;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 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,就趕緊與他和息,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,審判官交付衙役,你就下在監裡了。 我實在告訴你,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,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。」
箴言 16:7 人所行的,若蒙耶和華喜悅,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。
路加福音 12:11 - 12 人帶你們到會堂,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,不要思慮怎麼分訴,說什麼話; 因為正在那時候,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。」
羅馬書 10:11 經上說:「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。」
以賽亞書 58:4 - 8 你們禁食,卻互相爭競,以兇惡的拳頭打人。你們今日禁食,不得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上。 這樣禁食豈是我所揀選、使人刻苦己心的日子嗎?豈是叫人垂頭像葦子,用麻布和爐灰鋪在他以下嗎?你這可稱為禁食、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嗎?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,解下軛上的索,使被欺壓的得自由,折斷一切的軛嗎? 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,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,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,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? 這樣,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;你所得的醫治要速速發明。你的公義必在你前面行;耶和華的榮光必作你的後盾。
羅馬書 8: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