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箴言 13:22 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;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。
詩篇 37:29 義人必承受地土,永居其上。
以弗所書 1:11 - 14 我們也在他裡面得(得:或作成)了基業;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、做萬事的,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, 叫他的榮耀從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以得著稱讚。 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,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,也信了基督,既然信他,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。 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(原文作質),直等到神之民(民:原文作產業)被贖,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。
約伯記 42:15 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。他們的父親使他們在弟兄中得產業。
使徒行傳 20:32 如今我把你們交託神和他恩惠的道;這道能建立你們,叫你們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。
申命記 21:15 - 17 「人若有二妻,一為所愛,一為所惡,所愛的、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,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。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,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,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,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,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;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,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。」
以弗所書 1:18 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,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,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;
提多書 3:7 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,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。(或作?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)。
民數記 27:6 - 1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「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。你定要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,把地分給他們為業;要將他們父親的產業歸給他們。 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:『人若死了沒有兒子,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。 他若沒有女兒,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。 他若沒有弟兄,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。 他父親若沒有弟兄,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,他便要得為業。』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,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。」
箴言 22:7 富戶管轄窮人;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。
路加福音 15:25 - 31 那時,大兒子正在田裡。他回來,離家不遠,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,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,問是什麼事。 僕人說:『你兄弟來了;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,把肥牛犢宰了。』 大兒子卻生氣,不肯進去;他父親就出來勸他。 他對父親說:『我服事你這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,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,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。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,他一來了,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。』 父親對他說:『兒啊!你常和我同在,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;
羅馬書 8:17 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路得記 4:7 - 17 從前,在以色列中要定奪什麼事,或贖回,或交易,這人就脫鞋給那人。以色列人都以此為證據。 那人對波阿斯說:「你自己買吧!」於是將鞋脫下來了。 波阿斯對長老和眾民說:「你們今日作見證,凡屬以利米勒和基連、瑪倫的,我都從拿俄米手中置買了; 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,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,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。你們今日可以作見證。」 在城門坐著的眾民和長老都說:「我們作見證。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,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、利亞二人一樣。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,在伯利恆得名聲。 願耶和華從這少年女子賜你後裔,使你的家像他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。」 於是,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,與他同房。耶和華使他懷孕生了一個兒子。 婦人們對拿俄米說:「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!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,使你無至近的親屬。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。 他必提起你的精神,奉養你的老,因為是愛慕你的那兒婦所生的。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!」 拿俄米就把孩子抱在懷中,作他的養母。 鄰舍的婦人說:「拿俄米得孩子了!」就給孩子起名叫俄備得。這俄備得是耶西的父,耶西是大衛的父。
詩篇 16:6 用繩量給我的地界,坐落在佳美之處;我的產業實在美好。
箴言 17:2 僕人辦事聰明,必管轄貽羞之子,又在眾子中同分產業。
箴言 20:21 起初速得的產業,終久卻不為福。
歌羅西書 1:12 又感謝父,叫我們能與眾聖徒在光明中同得基業。
民數記 36:6 - 9 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,耶和華這樣吩咐說:他們可以隨意嫁人,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。 這樣,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,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。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,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。 這樣,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,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。」
加拉太書 5:19 - 21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 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分爭、異端、 嫉妒(有古卷加:兇殺二字)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
路加福音 12:13 - 21 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:「夫子!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。」 耶穌說:「你這個人!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,給你們分家業呢?」 於是對眾人說:「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,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」 就用比喻對他們說:「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; 自己心裡思想說:『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,怎麼辦呢?』 又說:『我要這麼辦:要把我的倉房拆了,另蓋更大的,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, 然後要對我的『靈魂說:「靈魂哪,你有許多財物積存,可作多年的費用,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!』 神卻對他說:『無知的人哪,今夜必要你的靈魂;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?』 凡為自己積財,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,也是這樣。」
希伯來書 9:17 因為人死了,遺命才有效力,若留遺命的尚在,那遺命還有用處嗎?
約書亞記 14:9 當日摩西起誓說:『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,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。』
詩篇 2:7 - 8 受膏者說:我要傳聖旨。耶和華曾對我說:你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你。 你求我,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,將地極賜你為田產。
加拉太書 4:1 - 7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,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 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(原文作我們)的心,呼叫:「阿爸!父!」 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就靠著神為後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