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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聖經

一夫多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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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17:17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邪;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
創世記 4:19 拉麥娶了兩個妻:一個名叫亞大,一個名叫洗拉。
出埃及記 21:10 若另娶一個,那女子的吃食、衣服,並好合的事,仍不可減少。
歷代志上 3:1 - 9 大衛在希伯崙所生的兒子記在下面:長子暗嫩是耶斯列人亞希暖生的。次子但以利是迦密人亞比該生的。 三子押沙龍是基述王達買的女兒瑪迦生的。四子亞多尼雅是哈及生的。 五子示法提雅是亞比他生的。六子以特念是大衛的妻以格拉生的。 這六人都是大衛在希伯崙生的。大衛在希伯崙作王七年零六個月,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。 大衛在耶路撒冷所生的兒子是示米亞、朔罷、拿單、所羅門。這四人是亞米利的女兒拔書亞生的。 還有益轄、以利沙瑪、以利法列、 挪迦、尼斐、雅非亞、 以利沙瑪、以利雅大、以利法列,共九人。 這都是大衛的兒子,還有他們的妹子他瑪,妃嬪的兒子不在其內。
歷代志下 24:1 - 3 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七歲,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。他母親名叫西比亞,是別是巴人。 祭司耶何耶大在世的時候,約阿施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。 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,並且生兒養女。
歷代志下 24:3 耶何耶大為他娶了兩個妻,並且生兒養女。
哥林多前書 7:2 但要免淫亂的事,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;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。
提摩太前書 3:12 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。
列王記上 11:3 所羅門有妃七百,都是公主;還有嬪三百。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。
歷代志下 11:21 羅波安娶十八個妻,立六十個妾,生二十八個兒子,六十個女兒;他卻愛押沙龍的女兒瑪迦,比愛別的妻妾更甚。
申命記 21:15 「人若有二妻,一為所愛,一為所惡,所愛的、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,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。
撒母耳記下 12:8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,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,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;你若還以為不足,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。
以賽亞書 4:1 在那日,七個女人必拉住一個男人,說:「我們吃自己的食物,穿自己的衣服,但求你許我們歸你名下;求你除掉我們的羞恥。」
士師記 8:30 基甸有七十個親生的兒子,因為他有許多的妻。
提摩太前書 3:2 作監督的,必須無可指責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有節制,自守,端正,樂意接待遠人,善於教導;
提多書 1:6 若有無可指責的人,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,兒女也是信主的,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,就可以設立。
申命記 21:15 - 17 「人若有二妻,一為所愛,一為所惡,所愛的、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,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。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,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,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,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,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;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,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。」
歷代志下 13:21 亞比雅卻漸漸強盛,娶妻妾十四個,生了二十二個兒子,十六個女兒。
列王記上 11:4 所羅門年老的時候,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,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。
歷代志上 4:5 提哥亞之祖亞施戶有兩個妻子:一名希拉,一名拿拉。
馬太福音 19:4 - 6 耶穌回答說:「那起初造人的,是造男造女, 並且說:『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』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? 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。所以,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
羅馬書 7:2 - 3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 所以丈夫活著,他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