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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5:11 不但如此,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,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。
羅馬書 1:16 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
以賽亞書 61:10 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;我的心靠神快樂。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,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,好像新郎戴上華冠,又像新婦佩戴妝飾。
以賽亞書 53: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,便心滿意足。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;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。
以賽亞書 56:1 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當守公平,行公義;因我的救恩臨近,我的公義將要顯現。
羅馬書 3:24 - 26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羅馬書 3:28 所以(有古卷:因為)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加拉太書 3:8 - 9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「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」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
腓立比書 3:8 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;
雅各書 2:20 - 23 虛浮的人哪,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?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,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?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,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。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。
以賽亞書 45:24 人論我說,公義、能力,惟獨在乎耶和華;人都必歸向他。凡向他發怒的必至蒙羞。
以賽亞書 46:12 你們這些心中頑梗、遠離公義的,當聽我言。
使徒行傳 13:39 你們靠摩西的律法,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,就都得稱義了。
羅馬書 5: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。
羅馬書 5:16 - 18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賜,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。 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 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
羅馬書 6:22 但現今,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,作了神的奴僕,就有成聖的果子,那結局就是永生。
羅馬書 8:1 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
哥林多前書 1:30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,是本乎神,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、公義、聖潔、救贖。
以弗所書 6:14 所以要站穩了,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,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,
詩篇 32:2 凡心裡沒有詭詐、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
以賽亞書 42:21 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,喜歡使律法(或作:訓誨)為大,為尊。
羅馬書 2:13 - 14 (原來在神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羅馬書 7:4 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們歸於別人,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,叫我們結果子給神。
羅馬書 8:33 - 34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(或作: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)。 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(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)
哥林多後書 5:19 這就是神在基督裡,叫世人與自己和好,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,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。
哥林多後書 5:21 神使那無罪(無罪:原文作不知罪)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。
加拉太書 2:1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加拉太書 3:24 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提多書 3:7 好叫我們因他的恩得稱為義,可以憑著永生的盼望成為後嗣。(或作?可以憑著盼望承受永生)。
詩篇 71:16 我要來說主耶和華大能的事;我單要提說你的公義。
以賽亞書 50:8 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;誰與我爭論,可以與我一同站立;誰與我作對,可以就近我來。
撒迦利亞書 3:4 使者吩咐站在面前的說:「你們要脫去他污穢的衣服」;又對約書亞說:「我使你脫離罪孽,要給你穿上華美的衣服。」
約翰福音 5: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那聽我話、又信差我來者的,就有永生;不至於定罪,是已經出死入生了。
羅馬書 3:30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
羅馬書 5:1 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
羅馬書 8:30 - 31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 既是這樣,還有什麼說的呢?神若幫助我們,誰能敵擋我們呢?
羅馬書 9:30 - 32 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,就是因信而得的義。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,反得不著律法的義。 這是什麼緣故呢?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,只憑著行為求,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。
加拉太書 5:4 - 6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,是與基督隔絕,從恩典中墜落了。 我們靠著聖靈,憑著信心,等候所盼望的義。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,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,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。
詩篇 89:16 他們因你的名終日歡樂,因你的公義得以高舉。
以賽亞書 51:5 - 6 我的公義臨近;我的救恩發出。我的膀臂要審判萬民;海島都要等候我,倚賴我的膀臂。 你們要向天舉目,觀看下地;因為天必像煙雲消散,地必如衣服漸漸舊了;其上的居民也要如此死亡(如此死亡:或作像蠓蟲死亡)。惟有我的救恩永遠長存;我的公義也不廢掉。
以賽亞書 54:17 凡為攻擊你造成的器械必不利用;凡在審判時興起用舌攻擊你的,你必定他為有罪。這是耶和華僕人的產業,是他們從我所得的義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耶利米書 23:6 在他的日子,猶大必得救,以色列也安然居住。他的名必稱為『耶和華我們的義』。」
羅馬書 4:5 - 25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 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(或作:叫人受刑的);那裡沒有律法,那裡就沒有過犯。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,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。 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 「算為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作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
羅馬書 10:8 - 11 他到底怎麼說呢?他說:這道離你不遠,正在你口裡,在你心裡。(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。)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 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 經上說:「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。」
哥林多前書 6: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;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,並藉著我們神的靈,已經洗淨,成聖,稱義了。
加拉太書 3:21 - 22 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?斷乎不是!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 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,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,歸給那信的人。
雅各書 2: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,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
創世記 15:6 亞伯蘭信耶和華,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。
羅馬書 3:21 - 22 但如今,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 就是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羅馬書 10:4 - 6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。 摩西寫著說:「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:「你不要心裡說:誰要升到天上去呢?(就是要領下基督來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