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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世記 22:12 天使說:「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。一點不可害他!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;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,就是你獨生的兒子,留下不給我。」
路加福音 5:11 他們把兩隻船攏了岸,就撇下所有的,跟從了耶穌。
箴言 23:2 你若是貪食的,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。
馬太福音 10:37 - 39 「愛父母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愛兒女過於愛我的,不配作我的門徒;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 得著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著生命。」
馬太福音 19:21 耶穌說: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
使徒行傳 21:13 保羅說:「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,使我心碎呢?我為主耶穌的名,不但被人捆綁,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。」
羅馬書 6: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;
羅馬書 8:35 - 36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是逼迫嗎?是飢餓嗎?是赤身露體嗎?是危險嗎?是刀劍嗎? 如經上所記: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;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。
羅馬書 15:1 - 5 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,不求自己的喜悅。 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,使他得益處,建立德行。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,如經上所記:「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。」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,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。 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,效法基督耶穌,
撒母耳記下 24:24 王對亞勞拿說:「不然。我必要按著價值向你買;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我的神。」大衛就用五十舍客勒銀子買了那禾場與牛。
但以理書 10:3 美味我沒有吃,酒肉沒有入我的口,也沒有用油抹我的身,直到滿了三個七日。
馬太福音 19:12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,也有被人閹的,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。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。」
使徒行傳 20:22 - 24 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,心甚迫切(原文作心被捆綁),不知道在那裡要遇見什麼事; 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裡向我指證,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。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,也不看為寶貴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,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,證明神恩惠的福音。
羅馬書 8:12 - 13 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。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,必要死;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,必要活著。
哥林多後書 13:5 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,也要自己試驗。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,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嗎?
加拉太書 6:3 - 5 人若無有,自己還以為有,就是自欺了。 各人應當察驗自己的行為;這樣,他所誇的就專在自己,不在別人了, 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。
詩篇 132:3 - 5 說:我必不進我的帳幕,也不上我的床榻; 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覺,也不容我的眼目打盹; 直等我為耶和華尋得所在,為雅各的大能者尋得居所。
耶利米哀歌 3:40 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,再歸向耶和華。
哈該書 1:7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「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。
馬太福音 8:19 - 22 有一個文士來,對他說:「夫子,你無論往那裡去,我要跟從你。」 耶穌說:「狐狸有洞,天空的飛鳥有窩,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」 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:「主啊,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。」 耶穌說:「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;你跟從我吧!」
馬太福音 13:44 「天國好像寶貝藏在地裡,人遇見了就把他藏起來,歡歡喜喜的去變賣一切所有的,買這塊地。
路加福音 14:33 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」
路加福音 18:27 - 30 耶穌說:「在人所不能的事,在神卻能。」 彼得說:「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。」 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」
路加福音 21:2 - 4 又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, 就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窮寡婦所投的比眾人還多; 因為眾人都是自己有餘,拿出來投在捐項裡,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,把他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。」
哥林多前書 11:31 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,就不至於受審。
箴言 16:32 不輕易發怒的,勝過勇士;治服己心的,強如取城。
馬太福音 16:24 - 25 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 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譯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
約翰福音 12: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哥林多前書 11:27 - 28 所以,無論何人,不按理吃主的餅,喝主的杯,就是干犯主的身、主的血了。 人應當自己省察,然後吃這餅、喝這杯。
馬太福音 5:29 - 30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,就剜出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。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,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,不叫全身下入地獄。」
馬太福音 18:8 - 9 倘若你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叫你跌倒,就砍下來丟掉。你缺一隻手,或是一隻腳,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。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,就把他剜出來丟掉。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。」
路加福音 14:26 - 27 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作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羅馬書 13: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,去放縱私慾。
羅馬書 14:1 - 22 信心軟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。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;但那軟弱的,只吃蔬菜。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;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;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。 你是誰,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?他或站住,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;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為主能使他站住。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;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。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。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;吃的人是為主吃的,因他感謝神;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,也感謝神。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,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。 我們若活著,是為主而活;若死了,是為主而死。所以,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。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,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。 你這個人,為什麼論斷弟兄呢?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?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。 經上寫著:主說: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:萬膝必向我跪拜;萬口必向我承認。 這樣看來,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。 所以,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,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。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,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;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,在他就不潔淨了。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,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。基督已經替他死,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。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;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,只在乎公義、和平,並聖靈中的喜樂。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,就為神所喜悅,又為人所稱許。 所以,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。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。凡物固然潔淨,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,就是他的罪了。 無論是吃肉,是喝酒,是什麼別的事,叫弟兄跌倒,一概不做才好。 你有信心,就當在神面前守著。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,就有福了。
路加福音 5:27 - 28 這事以後,耶穌出去,看見一個稅吏,名叫利未,坐在稅關上,就對他說:「你跟從我來。」 他就撇下所有的,起來,跟從了耶穌。
馬太福音 26:22 他們就甚憂愁,一個一個的問他說:「主,是我嗎?」